1、股权投资差额与合并价差的关系
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投资》及其指南,股权投资差额是指使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投资本钱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用公式表示:股权投资差额=投资本钱-投资对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投资持股比率。股权投资差额的产生有以下三种状况:
第一,从证券市场购入某一上市企业的股票,购买价格高于或低于按持股比率计算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差额。
第二,投资企业直接投资于某非上市公司,投出资产的价值高于或低于按持股比率计算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差额。
第三,在会计政策不变的状况下,原使用本钱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为增资改按权益法核算时,因为被投资单位历年累积盈亏等所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
会计准则规定,股权投资差额按肯定的期限平均摊销,分期计入损益。对于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期限,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没规定投资期限的,投资本钱超越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一般按低于10年的期限摊销,投资本钱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一般按高于10年的期限摊销,同时摊销金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财政部印发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中规定,母公司对于子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项目的数额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母公司所持有些份额相抵销时发生的合并价差,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以"合并价差"项目在长期投资项目中单独反映。
从性质上说,合并价差的范围要比股权投资差额大。根据《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对于长期投资中内部债券投资与应对债券抵消时发生的差额,也应当作为合并价差。但从层面上说,股权投资差额的范围要比合并价差大,由于在不纳入合并的状况下的那些股权投资差额是不可以称为合并价差。这就是它们两者之间的关系。
2、购前收益的会计处置
财政部财会字[1998]66号文《问题解答》中明确了股权购买的确认标准,即:购买协议已获股东大会通过,并已获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购买公司和被购买企业已办理必要的财产交接手续;购买公司已支付购买价款的大多数;购买公司事实上已经控制被购买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从其活动中获得利益或承担风险等。显然,由此界定的股权购买日一定迟于回收资产评估基准日。有关文件还规定,回收企业对回收近日被回收企业的价值不可以并计自己收益。但,对被回收企业从资产评估基准日至购买日形成的老股东不再享有些损益,回收企业怎么样进行会计处置?
对此,实务界有不同认识。有些觉得,这是回收企业从回收业务中获得的额外收入,应单独结算,收到这部分收益,作营业外收入;也有些觉得,这是被回收企业对回收企业的一种捐赠,应列为资本公积;更多的同志觉得应作股权投资差额。大家倾向第三种看法。
根据《股份公司会计规范》规定,公司获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按其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份额,借记投资本钱,按实质支付的价款与其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份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股权投资差额,按实质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这里所谓公司获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按财政部财会字[1998]66号文《问题解答》需要,就是达成股权回收之日。因此,购前损益也就应当作一种所有者权益,从而构成股权投资差额的一个部分。
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有2、一是回收日总是不在月底或月初,月度中间又不产生报表,怎么样准确确定购前收益。从简计议,同时也便于推行,建议按就近原则以月初或月末确定回收日,从而便于确定购前收益。二是这部分收益形成回收企业的股权投资差额,依据现行会计规范规定,借方差额一般按低于10年的期限摊销,贷方差额一般按高于10年的期限摊销。这里的10年,回收当年可否不论月份,均作一年处置,抑或是从回收日之月起分10年摊销?显然前者操作方便,但后者更符合实质状况,也更严密。当然,假如回收之后不到10年又将此长期股权投资出售出去,则应按实质持有期限摊销。
3、审计被回收企业的会计规范基准
上市公司欲对某企业进行回收,根据现行证券法规的规定,需聘请具备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这就引申出两个问题:
一是审计的会计规范基准问题。被回收企业假如不是股份公司,审计的会计规范基准是该企业原实行的会计规范,还是要根据回收企业的需要改为《股份公司会计规范》。大家觉得,审计的会计规范基准是与委托审计不同目的合适套的,在被回收企业审计中应根据回收企业实行的会计规范确定其财务情况和净资产,以便于回收企业进行有关的经济决策。
二是调账问题。依据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公司购买其他企业的全部股权时,被购买企业保留法人资格的,被购买企业应当根据评估确认的价值调账,被购买企业丧失法人资格的,公司应按被购买企业评估确认后的价值入账。公司购买其他企业的部分股权时,被购买企业的账面价值应维持不变。
4、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会计处置
公司用自创的账面未记录的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对外投资,除去一般要经过资产评估、合资几方赞同确认外,其作价比率还要符合企业登记法规规范的规定。对此,依据会计学的一般原理,以经过资产评估、合资几方赞同确认的价值,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贷记资本公积。
在实务工作中,还有一种较为容易见到的现象,即用账面已有无形资产用权去投资,如上市公司将专有技术用权有偿出售给另一公司用。事实上,这可以理解为专有技术等用范围的扩大,是原公司专有技术价值的减少,对此,根据稳健原则,会计处置是: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贷记无形资产,即冲减原账面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之后,按冲减后的无形资产--专有技术账面价值摊销。倘若投资价值大于摊余的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其差额则列入资本公积。
5、所得税的有关问题
2000年1月11日,国务院颁发了国发[2000]2号文件《关于纠正地方自行拟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公告》,公告需要各区域自行拟定的税收先征后返政策,从2000年1月1日起一律停止实行。
2000年十月13日,财政部印发了财税[2000]9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拟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公告〉的公告》。公告规定,对各地采取的对上市公司所得税打折政策在肯定期限内予以保留,即对地方实行的对上市公司企业所得税先按33%的法定税率征收再返还18%的打折政策,允许保留到2001年12月31日。从2001年1月1日起,除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企业所得税一律按法定税率征收。这就是说,上市公司所得税先征后返的政策允许实行到2001年底为止。
财政部在财会[2000]3号文《股份公司税收返还等有关会计处置规定》中指出,根据国家规定实行所得税先征后返的公司,应当在实质收到返还的所得税时,冲减当期的所得税成本,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所得税"科目。换言之,在实行先征后返的公司中,返还的所得税应根据现金收付制确认。实务工作中常常遇见的另一问题,就是退补以前年度所得税的会计处置问题,依据前述文件精神,似应计入退补当年的所得税科目较为妥当。
6、住房周转金的处置
财政部财企[2000]295号文《关于企业住房规范改革中有关财务处置问题的公告》规定,取消住房周转金管理规范后,企业现有住房周转金余额调整2000年度报表期初未分配收益处置。由此导致期初未分配收益负数,年终经过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后,报经主管财政机关批准,依次以公益金、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与将来年度达成的净收益弥补。这一规定需要从2000年9月起实行。
2001年1月7日,财政部又印发了财会[2001]5号文《企业住房规范改革中有关会计处置问题的规定》,需要企业从2001年开始,取消"住房周转金"科目,其余额全部调整2001年年初未分配收益,并按规定冲销有关所有者权益项目。上市公司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企业应在对外提供的200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将住房规范改革的有关会计处置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情的非调整事情,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这样来看,财政部前后两个文件对企业住房周转金结转净资产的实行时间需要是不同的。大家觉得,上市公司在2000年度决算中如已按财政部财企[2000]295号文的需要作了相应调整的,则从其处置,也不需要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情的非调整事情说明;上市公司在2000年度决算中尚未按财政部财企[2000]295号的需要处置,则可以改按财政部财会[2001]5号文规定实行,即在2000年度报表中住房周转金暂不结转,而是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为期后事情予以说明。
7、房产行业的收入确认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有关规定,销售产品的收入,只有在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状况下才能予以确认:企业已将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既没保留一般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对已售出产品推行控制;与买卖有关的经济利益可以流入企业;有关的收入和本钱可以靠谱地计量。
实务工作中,有人觉得,在收到预售房款或签定正式销售合同后便可确认收入达成。大家觉得,这样的情况因不符合上述收入确认标准第一条的规定,不可以确认,不然有提前确认收入之嫌。另外,还有些觉得,只有产权过户后方能确认收入达成。对此,大家觉得,产权过户涉及多个政府部门,产权过户仅具法律形式意义的收入达成,与真实状况也有出入,不然,有推迟确认收入之虞。为了正确、真实界定房产企业收入达成,大家觉得,房产收入达成标准应拥有以下四项具体条件:工程已经竣工并验收合格;具备经购买方认同的结算公告书;履行了销售合同规定的义务,且价款已经获得或确信可以获得;本钱可以靠谱地计量。
8、软件企业收入的达成确认
因为软件不具备实物形态,不可触摸,不为人眼所辨别,其销售收入达成的确认要比一般制造业、商业等行业困难些。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对收入达成确认标准的规定精神,大家觉得,软件销售达成应同时拥有以下四个具体条件:该项软件已出售给购买方,并由购买方出具该项软件的验收凭证;销售合同的有关条约已经实行,注册会计师采取函证方法获得购买方的销售达成的认同;已经收到货款或获得收取货款的凭据;有关本钱能靠谱地计量。
与此有关的是软件研究与开发成本的处置,实务中有二种办法:一是作为当期成本支出;二是转作长期待摊成本,待软件开发成功并达成销售分期摊入。在后者处置中,如若该项软件开发失败则一次计入损失。鉴于软件开发的技术密度和商业风险,根据稳健的会计原则,大家觉得,软件的研究开发成本应计入当期成本为妥。
9、允许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项目问题
将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股本是公司增加资本的主要渠道之一。虽然将资本公积转为股本是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之间的增减变动,但因为其涉及公司实收股本的增加,所以需要拥有增加实收股本的条件,并办理必要的手续。对于资本公积,虽然它和实收股本同是所有者权益,但资本公积有多种特定来源,有的资本公积项目可用于转增实收股本,而另一些资本公积项目不可以用于转增实收股本。
记入"资本公积"总账所属以下明细账的资本公积项目核销数额和相应的书面证据;形成的过程及原则;追踪催讨和改进手段;对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就的影响;涉及的有关责任职员处置建议;董事会觉得必要的其他书面材料。公司应在按期报告中披露各项资产减值筹备的计提办法、比率和提取金额。如已提筹备的资产在减值筹备提取后,其价值又有较大变动,且对公司财务情况及经营营业额有重大影响,公司应准时作出通知。
十1、收益分配政策披露的特殊规定
前不久,中国证监会、沪深两个证券交易平台分别颁布了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工作的公告,其中涉及财务会计方面的变化就是强化了收益分配会计政策信息披露的充分性。公告规定:假如公司本年度盈利,且作出不分配的策略,应说明不分配是什么原因及资金用安排;董事会还要就下一年度收益分配政策作出预计。预计的内容包含公司分配收益的次数,公司下一年度净收益用于股利分配的比率,公司本年度未分配收益用于下一年度股利分配的比率,分配的主要形式,并明确现金股息占股利分配的比率。
这不只体现了证券监管部门对广大投资者利益的看重,与主张现金分红、培植投资理念的思想,也便于社会各方对不分配企业的监管。从会计上说,收益分配向来都是投资者关心的核心问题,尽管在次年召开董事会上方能决定收益分配政策,从保护投资者利益角度出发,对这种收益分配政策仍应追溯调整至报告年度的会计报表中予以反映。这次新规定所强调的理念,与会计的通行做法是相吻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