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免试生照顾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经本人申请,成人高校赞同,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可免试入学。
1.“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国务院各部委、省级人民政府授与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及科技进步奖获得者,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与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获得者。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现在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现在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现在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现在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现在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一级运动员获得者。
3.普通高职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士兵;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职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且户口或工作单位在本省的职员。
4.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人民警察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5.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1、2、三等奖及出色奖获得者,高职考生可申请免试入学专升本;中职考生可申请免试入学高起专。考生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专业相同或相近。
6.在普通高职、五年一贯制高职学校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出色学生干部、出色共青团员、出色共青团干部等称号的毕业生,可免试入学专升本。在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获省级及以上三创出色学生、三创出色学生干部等称号的毕业生,可免试入学高起专。
7.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文凭,考试报名成人高等教育第二学历者,可免试入学专升本;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文凭,考试报名成人高等教育第二学历者,可免试入学高起专。申请艺术、体育、烹饪、旅游管理等特殊专业免试的,还应根据本方法第十六条第4款需要参加专业加试,加试合格的,方可免试入学。
2、加分投档照顾政策
1.25周岁以上〔1989年8月31近日出生者〕,生活可以自理,且不影响本人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省教育考试院可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是不是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可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30分投档,是不是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地级人民政府、各省厅、局系统及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与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及科技进步奖获得者。
25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后出生者〕,生活可以自理,且不影响本人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可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不是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
现役、退役的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人民警察。
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域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者。
25周岁以上〔1989年8月31日之前出生者〕。
4.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增加10分投档,是不是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两项及以上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照顾分数不累计,只取加分较高的一项。